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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换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中介许可证》公告
东莞市致通贸易有限公司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批准,因新版换证及地址变更换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中介许可证》,现予以公告:
机构名称:东莞市致通贸易有限公司
联系人及电话:姓名:蓝君雨,电话:13802454415
机构编码:5F1002540000000000
许可证流水号:00023496
设立日期:2011年09月02日
发证日期:2023年07月28日
机构地址: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南城段275号阳光天地商务中心4栋1207房
东莞市致通贸易有限公司
2023年08月0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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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> 财产一切险简介 - 其它保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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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产一切险
一、 保险对象范围
凡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个体工商户、其他经济组织及自然人,均可作为被保险人投保财产一切险保险。
二、保险标的:
(1) 建筑物;
(2) 仓储物品(包括原材料、包装物、低值易耗品、委托加工材料、在产品、半成品、产成品、自制半成品、商品);
(3) 机器设备;
(4) 装修、装置、家俱及办公设施或用品;
(5) 委托管理、租赁、代加工、受托销售财产;
三、责任范围:
(6) 自然灾害;指雷电、飓风、台风、龙卷风、风暴、暴雨、洪水、水灾、冻灾、冰雹、地崩、雪崩、火山爆发、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。
(7) 意外事故: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的突发性事件,包括火灾和爆炸。
3. 保险价值确定:
标的物名称 保险价值 保险金额
上述1中(1)(3)(4)项 按重置价 待确定
上述1中(2)(5)项(仓储) 按成本价 待确定
4. 保险费计算:
保险费=保险金额X费率(大约万分之八左右)
5.免赔额(率):
每次事故免赔人民币5000元或损失金额的5%,两者以高者为准。
6.免费赠送附加险种(扩展承保):
自动恢复保险金额条款、重置价值条款、仓储财产申报条款、灭火费用条款、
清理残骸条款、自动喷淋水损条款
保险顾问:盛武亮 电话:13066924512(24小时) 0755-83018255
邮箱:futpicc@sina.com msn:szpicc@hotmail.com
公司网址:www.picc.com.cn 24小时服务电话:95518
欢迎来电咨询,免费上门做风险评估,提供保险方案谢谢!
发布时间:2024/8/1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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